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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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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医保发〔2021〕9号 |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岸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将《南岸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南岸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7号)精神,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关于“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管理意识,促进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确保“两病”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
1.锁定适用人群。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两病”用药保障人群纳入我区保障范围。包括: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以下简称一类管理对象);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以下简称二类管理对象)。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待遇。
2.优化诊断管理。诊断机构扩大到全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作为诊断医师。
参保人在医疗机构申报或在就医过程中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的,由就诊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其建立“两病”患者初始电子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医保“两病”管理平台,“两病”患者在医保系统中即获得门诊用药资格。
“两病”患者原则上不单独办理“两病”就医凭证,直接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医。对确有必要办理“两病”就医凭证的,也可由诊断机构为其办理“两病”就医凭证。
已经获得我区原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或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的患者自动成为我区“两病”用药保障对象。
已经在区卫生健康委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参保人自动成为我区“两病”用药保障对象。
(二)落实“两病”用药待遇保障政策
1.确立治疗范围。一类管理对象门诊治疗范围为药品目录中降血压、降血糖药物,二类管理对象门诊治疗范围按照居民医保慢特病政策执行;优先选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见附件1),今后国家和重庆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变化的按变化后的执行。
2.明确付费方式。“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
按项目付费。“两病”患者在我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规定的药品和检验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报销比例、限额报销后,剩余费用由本人承担。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实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报销费用按月拨付。按项目付费的具体支付标准:①报销比例: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两病”患者报销比例为10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两病”门诊检查检验项目(限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②报销限额:一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人·年。二类管理对象的“两病”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限额共用。
按人头付费。居住地或工作地相对固定的“两病”参保患者,可选择按人头付费的保障方式。“两病”参保患者自愿选择居住地或工作地一个乡镇卫生院或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两病”门诊定点治疗机构(见附件3)。定点治疗机构负责患者的门诊治疗服务(包括复诊、检查、供药),并按规定满足患者门诊治疗服务需求。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治疗机构分别按高血压30元/人·月、糖尿病70元/人·月的人头标准按月结算、年终考核清算(当年中途选择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三)强化“两病”就医管理
对选择按项目付费的患者,将“两病”用药保障的治疗机构扩大到我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选择按人头付费的患者,其按人头付费定点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做变更,确因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化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也可变更其按人头付费定点机构,确保“两病”门诊保障的有效衔接。
具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实行“双通道”供药。“两病”患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含电子处方),到能稳定供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且已联通医保“两病”管理平台的定点药店购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市外“两病”患者,在市外异地直接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异地就医规定执行;在市外异地非直接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再到我区指定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两病”复诊的,经诊治医师处方,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12周的用药量。
(四)深化“两病”健康管理
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两病”管理责任,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随访和重点指标监测,做好用药指导和健康促进工作。
区医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两病”患者信息交换,推动“两病”管理平台和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定期推送“两病”用药保障对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两病”管理患者信息。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医保部门“两病”用药保障对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并将其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象,提高签约率,努力做到应签尽签。
区医共体要建立“两病”分色分级管理闭环,以“两病”为切入点,推进医防融合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2021年3月22日前)
区医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研究制定方案,印发相关实施文件。
(二)培训动员(2021年3月26日前)
积极开展“两病”危害性和门诊用药政策宣传,及时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和社区相关人员的全员专题培训,有序推动“两病”患者保障全覆盖,实现早发现、早用药、早管理。
(三)全面实施(2021年4月初)
各医疗机构启动“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强化业务指导和情况收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信息共享(2021年3月15日起)
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两病”患者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两病”人员精准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区医保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南岸区“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推进力度,牢固树立健康管理意识,切实把这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好事办好。
(二)强化部门配合,协同推进工作。进一步强化“两病”患者人员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两病”人员精准化管理。区医保局牵头深入调研,了解“两病”患者实际保障需求,落实医保待遇,提高基金保障绩效。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两病”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加强“两病”用药保障患者健康管理绩效评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将符合资格条件“两病”患者依法纳入门诊用药保障,在治疗时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的“两病”药品,及时将新确诊的“两病”患者信息提供给患者所在区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三)广泛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我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康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让群众知晓“两病”危害性,引导参保群众主动申报,获得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和社区相关人员的全员专题培训,强化服务指导,确保广大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四)落实工作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区医保局指定专人定期收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数据和工作情况,对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中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
附件:1.南岸区“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两病”药品
3.重庆市“两病”按人头付费登记表
附件1
南岸区“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
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深化我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加强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南岸区“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杜春丽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媛媛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周 鹏 区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韩晓丽 区医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
陶小琼 区医保事务中心特殊医疗科科长
李 华 区医保事务中心医保待遇科科长
王治远 区医保事务中心协议管理科科长
李云川 区卫生健康委基卫科科长
潘 雪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区医保局负责“两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组织开展医药机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指导定点机构接口改造,落实待遇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两病诊断、用药的业务指导及两病人群的健康管理,指导医共体“两病”分色分级管理闭环工作。
区医保局与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两病”患者信息交换,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2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两病”药品 |
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包装 |
计价单位 |
生产企业 |
1 |
厄贝沙坦片 |
片剂 |
75mg*28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厄贝沙坦片 |
片剂 |
75mg*60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 |
厄贝沙坦片 |
片剂 |
75mg*28片,塑瓶包装 |
瓶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厄贝沙坦片 |
片剂 |
75mg*42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 |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
片剂 |
5mg*28片,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和药用铝箔 |
盒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 |
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14片,铝箔包装 |
盒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7 |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150mg/12.5mg)*14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 |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150mg/12.5mg)*14片,塑瓶包装 |
瓶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 |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150mg/12.5mg)*28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赖诺普利片 |
片剂 |
10mg*28片,塑瓶包装 |
瓶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 |
氯沙坦钾片 |
片剂 |
50mg*28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 |
氯沙坦钾片 |
片剂 |
50mg*14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氯沙坦钾片 |
片剂 |
100mg*7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 |
氯沙坦钾片 |
片剂 |
100mg*14片,双铝箔包装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
片剂 |
10mg*16片,复合膜包装 |
盒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
16 |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 |
片剂 |
5mg*16片,复合膜包装 |
盒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 |
阿卡波糖胶囊 |
胶囊剂 |
50mg*15粒/板*2板 |
盒 |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8 |
阿卡波糖片 |
片剂 |
50mg*15片/板*2板 |
盒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19 |
阿卡波糖片 |
片剂 |
50mg*15片/板*3板 |
盒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20 |
阿卡波糖片 |
片剂 |
100mg*15片/板*2板 |
盒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21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14片 |
盒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28片 |
盒 |
东莞市阳之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受委托生产) |
23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7片/板*2板 |
盒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24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12片/板*3板 |
盒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25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7片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6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10片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7 |
奥美沙坦酯片 |
片剂 |
20mg*7片/板*2板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8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片剂 |
2.5mg*18片 |
盒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9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片剂 |
5mg*18片 |
盒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0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片剂 |
2.5mg*10片 |
盒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1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片剂 |
5mg*10片 |
盒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1mg*10片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3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1mg*10片/板*3板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4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1mg*30片/板*2板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5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10片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6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30片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7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30片/板*2板 |
盒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38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30片/板*3板 |
盒 |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
39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20片/板*3板 |
盒 |
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 |
40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1mg*10片/板*3板 |
盒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1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10片/板*3板 |
盒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2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1mg*15片/板*2板 |
盒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 |
格列美脲片 |
片剂 |
2mg*15片/板*2板 |
盒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 |
坎地沙坦酯片 |
片剂 |
8mg*14片 |
盒 |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5 |
坎地沙坦酯片 |
片剂 |
8mg*28片 |
盒 |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6 |
坎地沙坦酯片 |
片剂 |
4mg*7片/板*2板 |
盒 |
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7 |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
胶囊剂 |
2mg*6粒/板*8板 |
盒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
48 |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
胶囊剂 |
1mg*6粒/板*8板 |
盒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
49 |
盐酸特拉唑嗪片 |
片剂 |
2mg*14片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20片 |
盒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51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30片 |
盒 |
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
52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10片/板*3板 |
盒 |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
53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12片/板*4板 |
盒 |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
54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30片/板*2板 |
盒 |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
55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10片 |
盒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56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10片/板*3板 |
盒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57 |
吲达帕胺片 |
片剂 |
2.5mg*30片 |
盒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 有限责任公司 |
58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10片/板*3板/盒 |
盒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8片/板*8板/盒 |
盒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60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10片/板*1板/盒 |
盒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1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10片/板*3板/盒 |
盒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2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60片/瓶 |
瓶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63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10片/板*3板/盒 |
盒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12片/板*3板/盒 |
盒 |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
65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60片/盒 |
盒 |
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66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缓释片 |
0.5g*60片/瓶 |
瓶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7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21片/板*4板/小盒 |
盒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68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00片/瓶/盒 |
盒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69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60片/瓶 |
瓶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70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5g*6*10片/板/盒 |
盒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71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0片/板*10板/盒 |
盒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72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00片/瓶 |
瓶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2片/板*5板/盒 |
盒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4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2片/板*4板/盒 |
盒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5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25g*12片/板*10板/盒 |
盒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6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片剂 |
0.5g*12片/板*3板 |
盒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7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21片/板*4板/盒 |
盒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78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 |
瓶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9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20片/板*5板/盒 |
盒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80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 |
瓶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81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 |
瓶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2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 |
瓶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83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 |
瓶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4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12.5mg*100片/瓶/盒 |
盒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85 |
卡托普利片 |
片剂 |
25mg*100片/瓶/盒 |
盒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86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28片/盒 |
盒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87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4片/板*2板/袋/盒 |
盒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88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4片/板/袋/盒 |
盒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89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4片/盒 |
盒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0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0片/板*3板/盒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0片/板*2板/盒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2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7片/板*2板/盒 |
盒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93 |
维格列汀片 |
片剂 |
50mg*10片/板*1板/盒 |
盒 |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 |
94 |
缬沙坦片 |
片剂 |
80mg*28片/盒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5 |
缬沙坦片 |
片剂 |
40mg*28片/盒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6 |
缬沙坦片 |
片剂 |
80mg*14片/盒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7 |
缬沙坦片 |
片剂 |
160mg*14片/盒 |
盒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8 |
缬沙坦片 |
片剂 |
40mg*30片/瓶/盒 |
盒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99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30粒/瓶/盒 |
盒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7粒/板*2板/盒 |
盒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101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7粒/板*4板/盒 |
盒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102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7粒/板*1板/盒 |
盒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103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12粒/板/盒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12粒/板*2板/盒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5 |
缬沙坦胶囊 |
胶囊剂 |
80mg*36粒/盒 |
盒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6 |
格列齐特缓释片 |
片剂 |
30mg*10片/板×3板/盒 |
盒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7 |
格列齐特缓释片 |
片剂 |
30mg*15片/板×4板/盒 |
盒 |
天津君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8 |
格列齐特缓释片 |
片剂 |
30mg*30片/板×2板/盒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9 |
那格列奈片 |
片剂 |
60mg*12片/板x2板/盒 |
盒 |
珠海同益制药有限公司 |
110 |
那格列奈片 |
片剂 |
120mg*10片/板×3板/盒 |
盒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1 |
那格列奈片 |
片剂 |
120mg*60片/瓶/盒 |
盒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2 |
瑞格列奈片 |
片剂 |
1mg*15片/板×2板/盒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3 |
瑞格列奈片 |
片剂 |
0.5mg*15片/板×4板/盒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4 |
瑞格列奈片 |
片剂 |
1mg*30片/板×1板/盒 |
盒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5 |
瑞格列奈片 |
片剂 |
1mg*30片/板×2板/盒 |
盒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6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40mg*7片/板×4/板/盒 |
盒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117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40mg*7片/板×4板/盒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8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80mg*7片/板×2板/盒 |
盒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9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40mg*28片/盒 |
盒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120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40mg*7片/板x4板/盒 |
盒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
121 |
替米沙坦片 |
片剂 |
40mg*8片/板,4板/盒 |
盒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122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10片/板×3板/盒 |
盒 |
花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3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10片/板×1板/盒 |
盒 |
花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4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7片/板×1板/盒 |
盒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5 |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板14片,每盒1板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6 |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板14片,每盒2板 |
盒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7 |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
片剂 |
(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7片/板x2板/盒 |
盒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3
重庆市“两病”按人头付费登记表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社会保障号 |
|
身份证号 |
|
参保人联系电话 |
|
参保人居住或工作地 |
|
病种 |
高血压□ 糖尿病□ |
本人选定治疗机构 |
|
本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治疗机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格由治疗机构存档备查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