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工普通门诊报账通知

作者:校医院    来源: 校医院发布时间:2023-12-04 08:55浏览次数:



学校离退休、在编、人事代理及合同制聘用参保人员:

根据市医保局有关文件和学校[2003]4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财务结算的实际情况,兹定于2023年12月25-—29日(8:20-12:00,14:00-17:40)在校医保办报销2023年度普通门诊医药费(不含药店及诊所费用):

一、标准是:

1、在职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5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500—38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2、 退休人员

800元内 自付

800—1800元 由市医保公务员补贴已报销

1800—4500元 在校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70%

在其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由学校报销50%

二、 报销人员及时间安排:2023年12月25-29日(上班时间)。

离退处人员(大坪分部和南坪校区):2023年12月25日

离退休人员(1-10组):2023年12月26日

离退休人员(11-19组):2023年12月27日

离退休人员(20-23组):2023年12月28日

在职职工:2023年12月28-29日

三、报销资料:请报销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将报销资料分校内和校外按就诊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分别统计校内和校外汇总金额。报销需提交资料:费用发票和明细清单(如发票上有明细就不用另外提供明细清单)。

四、报销流程:

1、报销当天在医保办按要求填好报销单,请离退休人员务必准确提供交通银行卡号(本人),在职人员务必准确提供工商银行卡号或农村商业银行卡号(本人),填写在报销单上,同时在报销单后面写上:本人承诺此次报销的所有发票不在他处重复报销,并签上本人姓名。

2、校医保办进行费用核算;

3、校财务在收到报销单后将报销费用拨付到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中。

校医保办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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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医院    审核: 李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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